过去十年的大部分时间里,东南亚海上风电更多停留在装机数字与政策承诺层面,落地成效不及预期。而越南正在快速改写这一局面。依托修订后的国家能源蓝图、里程碑式的双边伙伴关系,加上已经敲定的数十亿美元专项资金,英越海上风电投资通道的落地条件首次真正成熟。对于英国项目开发商、项目融资团队以及供应链企业而言,当下正是布局窗口期。
什么是 PDP8?它对海上风电开发为何至关重要?
《第八号电力发展规划》 (PDP8)是越南统领至 2050 年全国发电布局、可再生能源目标与基建投资的总纲领。该规划最初于 2023 年 5 月通过第 500 号决议获批,2025 年 4 月以第 768 号决议完成重大修订,而本次修订彻底改变了投资测算逻辑。
旧版 PDP8 设定 2030 年海上风电装机目标 6000 兆瓦。修订版将目标调整为2035 年 6000–17032 兆瓦,远期到 2050 年规划装机 70000–91500 兆瓦。越南海岸线总长超 3000 公里,海上风速稳定,近岸海域水深较浅,可大幅降低大型海上风电基础施工成本,风能理论总资源量约 600 吉瓦,属于全球尚未充分开发的优质风能储备。
新版 PDP8 也正视了旧规划低估的短板:基础设施约束。要达成 2035 年目标,需要大规模投资可承接大型风电构件的专用港口、专业安装船舶、外送输电线路,以及能够规模化生产风机、桩基、海缆的本土供应链。供应链缺口本身就是巨大商业机遇,尤其适合英国工程企业与新能源服务商。
英越海上风电战略伙伴关系
支撑这条投资通道的双边关系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正式落地:越共中央总书记梁强与英国首相基尔・斯塔默在伦敦签署联合声明,将双边关系升级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CSP),海上风电合作正是这份协议的核心内容。
依托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两国承诺建立英越清洁能源伙伴关系,明确目标:加速低碳转型、支持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JETP)项下项目落地,为英国企业赴越投资海上风电与清洁能源基建创造实质机会。合作框架同时支持煤炭逐步退出,这一战略方向进一步倒逼新能源提速建设,保障电网稳定。
双边关系升级,也把此前已悄然推进的工作正式固化:英国各类机构系统性推动本国产业深度参与越南海上风电及更广泛的能源转型进程。
英越海上风电加速伙伴计划
实操层面最重要的双边举措之一,是在全球风能理事会亚太风能峰会期间,由越南工贸部与英国驻河内大使馆联合发起的英越海上风电加速伙伴计划。该项目由英国能源安全与净零部、海洋能源路径计划出资,碳信托(Carbon Trust)担任首席技术合作方,对接两国政府部门、行业主体与技术机构。
项目三大工作方向:完善越南海上风电政策框架、提升早期风电项目融资可行性、统筹海上风电并网规划。对于有意布局越南市场的英国开发商来说,该平台既是建立政企产业联系的渠道,也释放明确信号:英国政府投入实质资源推动市场具备商业落地条件,而不止于外交层面的表态。
UKEF 与 JETP:支撑投资通道的资金体系
资金落地,让英越海上风电机遇从蓝图走向现实。两大机制尤为关键。
英国出口信贷局(UKEF)与越南财政部签署谅解备忘录,为越南预留65 亿美元授信额度,海上风电场、智能电网、碳中和港口列为优先支持领域。UKEF 正向越南能源领域的项目发起方与购电方推广各类金融工具,该信贷支持大幅提升英国供应链企业参与越南海上风电项目的融资可得性。
除 UKEF 外,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JETP) 也提供资金支撑,英国是该机制国际伙伴小组创始成员,已为越南能源转型动员 155 亿美元融资包,海上风电被明确列为重点投资赛道,专项资金助力早期海上风电项目尽快完成融资交割。
UKEF 叠加 JETP 构成的多层资金体系,显著降低越南早期海上风电项目的投资风险,解决长期以来阻碍国际资本进场的最大痛点。

2026 年越南海上风电投资格局
截至 2026 年年中,越南共有约 43 个海上风电项目处于不同开发阶段,是亚太地区项目储备最丰富的市场之一。2025 年 3 月第 58/2025 号法令生效,为海上风电审批、海域出让、开发商遴选搭建完整法律框架,覆盖各类新能源项目,此后项目推进速度明显加快。
市场已显现积极信号:2025 年末,永隆省南博海上风电项目拿到海域勘测批复;2026 年 4 月,太平洋能源拿下巴地头顿省一个 500 兆瓦风电项目的海域勘测许可,该省是越南海上风电开发核心区域。哥本哈根基建伙伴、主流可再生电力、PNE AG 等国际开发商均已进场。每一个进入勘测阶段的项目,都在验证监管框架的可执行性,提振市场信心。
越南政府同步布局本土风机与零部件产业,计划 2030 年前建成两大制造基地,本地化生产风机、塔筒与桩基。这套产业布局,也为英国风机厂商和零部件供应商带来技术转让合作机会。
电价、外资持股规则|投资者必知要点
越南工贸部出台海上风电分区上限电价机制,根据场址与项目类型,电价区间为 3079–3975 越南盾 / 千瓦时(约合 0.12–0.15 美元 / 千瓦时)。叠加越南较低的综合成本基数与经济增长潜力,架构合理的海上风电项目具备可信的收益逻辑。
持股规则方面:外资最多可持有风电项目95% 股权,但必须与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设立合资公司。投资方需要证明拥有至少一个同类海上风电项目落地经验,实缴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 15%,股权出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低于 20%。该要求一方面保证投资方技术实力,另一方面保障越南在战略性基建资产中保留国有参与。
英国企业切入越南海上风电市场的路径
不同类型英国企业的进场路径各有差异,但整条价值链的底层逻辑相通。
- 项目开发商:重点对接工贸部在 2025 年全球风能理事会亚太峰会推出的竞争性投资人遴选机制。在正式出让轮次开启前提前对接国企合作方,吃透第 58/2025 号法令监管要求,加快后续审批进度。
- 供应链与工程服务商:市场准入门槛相对最低。越南在港口配套、安装船运力、风机制造、海缆工程方面存在明显缺口,而英国企业在上述领域具备极强竞争优势。2025 年 10 月英国贸易代表团带领 17 家海上风电、绿氢、储能企业赴越考察,已经展现强烈商业意愿,取得初步合作进展。
- 金融机构与融资顾问:依托 UKEF、JETP 两大框架,为新版 PDP8 下不断扩容的海上风电储备项目设计融资方案。对于设有东南亚投资配额的机构,越南海上风电是区域内风险收益比极具吸引力的赛道。
风险与监管考量
制定越南海上风电投资策略,必须客观识别风险。
最突出风险是项目周期不确定性:新版 PDP8 将原 6000 兆瓦目标延后五年;尽管第 58/2025 号法令完善法规,但审批周期仍可能较长;大型海上风电并网规划尚处于早期,竞争性遴选机制也尚未经过多项目同步落地的大规模检验。
汇率与购电风险也需要精细交易架构设计,尤其面向需要国际项目融资的海上风电项目。世界银行 2025 年 7 月越南海上风电报告明确提出,需要更完善的购电协议规则、清晰的并网权限,才能保障长期收益确定性。
不过政策大方向持续向好。自 2023 年旧版 PDP8 出台,到第 58 号法令落地,再到上调至 17 吉瓦的新版目标,一系列改革表明越南政府意在推动海上风电真正落地,而非停留在纸面规划。
英国企业当下应当采取的行动
英越海上风电投资通道已经不再只是远景规划,而是在政府承诺、专项金融工具、加速落地的新能源政策共同支撑下,持续推进的商业现实。越南宏大的海上风电开发目标,叠加英越清洁能源伙伴关系与 UKEF 65 亿美元授信,为英国企业开辟了由政府背书的赛道,切入东南亚规模最大的基建增长市场之一。
英国企业的战略选择是尽早布局。在竞争性出让启动、17 吉瓦储备项目陆续签约落地之前,提前在越南搭建合作网络的开发商、风机供应商、工程公司和资金方,将抢占先机,把握随之而来的巨大商业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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