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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工作许可证规则全面改写:第219/2025号法令下雇主须知

第219/2025/ND-CP号法令自2025年8月7日…

Nga Dinh 撰稿人 Deputy Director of Operations & HR Consul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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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2025/ND-CP号法令自2025年8月7日起生效,全面取代第152/2020号法令及其修订法令第70/2023号法令所确立的整套工作许可证制度。自该日起提交的每一份新申请、续期申请和补发申请,均适用新框架。对于在越南经营的外国雇主、跨国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而言,这些变化具有实质意义:简化流程、扩大豁免类别,并降低优先行业的资格门槛。

本指南说明有哪些变化、哪些保持不变,以及自2025年8月起,雇主在越南聘用外籍人士时须作出哪些不同操作。

最重要的一项变化:一套材料,一次提交

第219/2025号法令下的合并申请流程

以往第152/2020号法令下的工作许可证制度要求雇主在外籍人士合法开始工作前完成两个先后步骤:第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外籍劳务需求批复;第二,提交工作许可证申请。这两项为独立提交、各有独立的办理时限,仅需求批复阶段就可能使整体流程延长数周。

第219/2025号法令将两个步骤合并为一次性同时提交的材料。外籍劳务需求批复与工作许可证申请现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一并提交。省级人民委员会作为工作许可证的签发主管机关,在 10 个工作日的标准化时限内办理合并提交的申请,此前为 15 个工作日。省级人民委员会可将该职能下放至下属专门机构,因此雇主应确认员工工作所在省份的相应受理机关。

这一合并是新框架下对雇主而言最重要的程序性改进。它从申请流程中减少了一个提交环节、一条独立的办理时限和一套辅助文件。

招聘公告要求:不再强制在政府门户发布

根据第152/2020号法令,雇主须在政府就业服务中心门户发布职位空缺,作为需求批复流程的一部分,以证明无合适的越南籍候选人。第219/2025号法令取消了这一强制性的政府门户要求。雇主现可在自有招聘平台、公司网站、领英或其他自选渠道发布公告,最短为五个工作日。如未发现合适的越南籍候选人,雇主应记录该结果,并将确认文件纳入工作许可证材料。该要求的实质,即证明已真诚地优先招聘本地人员,依然保留;渠道则由雇主自行决定。

资格要求:优先行业门槛降低

更新后的专家与技术工人标准

第219/2025号法令降低了标准情形下专家类别的经验门槛。在此前制度下,专家须证明至少三年相关工作经验。根据第219/2025号法令,标准专家申请具备两年相关经验即可。这一变化切实扩大了符合专家类别且无需额外资质的外籍专业人士范围。

对优先行业,即科学、技术、创新和国家数字转型领域,门槛进一步降至一年相关经验。这一有针对性的下调,体现了越南以技术驱动型外商直接投资为战略优先,并积极吸引高技能外籍人才进入支撑其 2025-2030 年经济现代化议程的行业。

技术工人在第219/2025号法令下面临修订后的双路径要求。标准路径要求两年相关培训,加上一年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经验。对于不具备培训经历的申请人,则要求在相关技术岗位具备三年工作经验。雇主在准备技术工人材料时应确认适用哪一路径,因为两者的文件要求不同。

豁免类别扩大:第7条下现为15类

第219/2025号法令下哪些人无需工作许可证

新框架中最重要的扩展之一,是工作许可证豁免类别从第152/2020号法令下的9类增至第219/2025号法令第7条下的15类。新增和扩大的类别对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尤为重要。

豁免类别现包括:出资额不低于 30 亿越南盾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成员或所有者;被派往在越南经营的跨国企业特定项目工作的公司内部调动人员;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的金融、科学、技术、创新和国家数字转型领域的从业人员;已登记的外国非政府组织代表处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经外交部认证的外国记者;经教育培训部确认的教育专业人员;与越南公民结婚并在越南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持有越南已登记律师事务所担保的执业证书的外国律师;以及为处理越南专家无法解决的紧急技术问题而入境越南、停留时间低于适用短期门槛的外籍人士。

将金融、科学、技术、创新和国家数字转型新增为明确的豁免适用行业,是第219/2025号法令下的新内容,直接沿循越南数字转型与创新议程下的战略政策方向。

短期工作者豁免:累计天数取代单次入境上限

短期工作者豁免的重构方式,对派遣员工赴越南从事项目工作或技术任务的跨国公司具有实质影响。根据第152/2020号法令,该豁免适用于每次入境在越南工作少于 30 天的外籍人士。根据第219/2025号法令,门槛按年度累计重新计算:在一个日历年内越南境内工作总天数低于 90 个工作日的,适用豁免。

对于有员工在一年内多次短期出行的雇主,这一变化有利,因为累计 90 天的窗口比以往的单次上限更具灵活性。雇主须在外籍人士开始在越南工作前至少三个工作日通知主管机关。无论该个人当年已出行多少次,该通知义务均适用;提前三日通知为硬性要求,开工后再行通知不满足该义务。

豁免人员仍须取得工作许可证豁免证书,在申请 LD1 签证和临时居留卡时,该证书相当于工作许可证。豁免证书有效期最长为两年,须按与标准工作许可证相同的时间节点办理续期。

越南工作许可证制度下外籍专业人士的办公室会议

刑事记录办理:境内申请人现已整合办理

为已在越南的外籍人士简化背景核查协调

第219/2025号法令下的一项实务改进,针对以往工作许可证流程中行政负担最重的环节之一:刑事背景核查。对于申请时已居住在越南的外籍人士,刑事记录办理现可直接整合进工作许可证申请。雇主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在提交工作许可证材料的同时提交刑事记录申请,相关主管部门直接协调办理,并一并返还两份文件。

这取消了以往境内申请人须另行取得刑事记录证明(往往需向本国主管机关申请)、且须在提交之日受六个月有效期限制的要求。对于为现有驻越员工办理续期或新申请的雇主,这一整合缩短了文件准备时间,并显著简化了整体材料。

过渡条款:现有许可证继续有效

对于外籍员工目前持有依第152/2020号法令签发的工作许可证或豁免证书的雇主,无须立即采取行动。此前制度下签发的所有现有工作许可证和豁免确认,在其载明的到期日之前继续有效。第219/2025号法令不要求重新登记、提前续期或采取任何行政措施以维持现有文件的有效性。

现有许可证到期时,所有续期和补发均须符合第219/2025号法令,包括新的资格门槛、更新的材料要求和合并提交流程。雇主应即刻梳理其外籍员工队伍,确认续期时间表,并评估此前需要完整工作许可证的员工是否可能符合扩大后的第7条清单中更宽泛的豁免类别。

雇主行动要点汇总

对于管理在越南聘用外籍人士的雇主,有四项行动须立即执行:

审查所有即将到期的工作许可证续期。识别许可证将在未来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内到期的员工,并确认每位员工适用第219/2025号法令下的哪一路径:标准工作许可证、豁免证书或短期通知。

评估扩大后的豁免类别。从事金融、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转型岗位的员工,现可能符合豁免证书而非完整工作许可证的条件。豁免路径明显更快,文件负担也更低。

更新招聘公告程序。强制使用政府就业服务中心门户的要求已取消。请在雇主可控的平台上建立有记录的五日公告流程,并准备标准确认模板,以便纳入今后的工作许可证材料。

确认经常往来员工的短期累计天数。对于定期赴越南从事项目工作的员工,请计算其在本日历年内于越南的累计工作天数,以确认是否仍在 90 天豁免窗口内,以及是否已提交提前三日通知。

Viettonkin Consulting 协助雇主准备工作许可证合规材料、管理续期时间表,并应对第219/2025号法令下更新的资格与豁免要求。

常见问题

外籍专家在 2025-2026 年需要具备什么经验才能在越南取得工作许可证?根据第219/2025号法令,标准专家门槛为两年相关工作经验,从此前制度的三年下调。对于优先行业,即科学、技术、创新和国家数字转型领域的从业人员,一年经验即可。

第219/2025号法令下的短期工作豁免是什么?在一个日历年内于越南累计工作少于 90 个工作日的外籍人士,可适用短期豁免。雇主须在工作开始前至少三个工作日通知主管机关。该规定取代以往每次入境 30 天的上限。

Nga Dinh
撰稿人

Nga Dinh Deputy Director of Operations & HR Consultant,

With more than 10 years’ experience in human resources and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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