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做好过渡管理,而非进一步调整结构
中央部门应避免在当前的过渡期之上再叠加更多改革。当务之急是明确权限划分、发布统一的过渡期指引,并稳定行政工作流程。
进一步的结构调整应推迟至 2027 年以后,即新省级体制已明确稳定之时。
将依法决策的保护机制制度化

为化解官僚体系的风险规避倾向,政策制定者应:
- 明确过渡期的问责框架;
- 为善意作出合法决策的官员提供保护;以及
- 统一程序,降低自由裁量风险。
若缺少上述措施,合并带来的效率提升可能被决策瘫痪所抵消。
将财政节余再投资于能力建设,而不仅是削减成本
合并产生的行政节余应透明地再投资于:
- 数字政府系统;
- 公务员培训与专业化建设;以及
- 服务质量提升。
只削减成本而不进行再投资,可能导致国家能力空心化。
对省级主管部门的战略建议
将规划整合视为核心改革任务
- 省级领导应优先尽快完成:
- 统一的省级总体规划,
- 一体化的土地利用与基础设施规划。
规划协调一致是合并转化为经济与治理效益的主要机制。
在整合过程中保留机构记忆
主管部门应主动识别并留住关键人员,这些人员应具备土地与规划方面的历史知识、争议解决经验,以及在复杂行政领域的实操专长。
机构记忆是过渡期的一项战略资产。
加强社级能力与数字服务供给
随着行政层级减少,社级单位和数字平台必须承接更多职责。为防止服务退化,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对人员培训、数字基础设施和服务交付标准的投入至关重要。
对企业和外商直接投资(FDI)投资者的建议
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风险管理
企业应将合并过渡视为一种战略性风险环境,而非一次性的合规工作。这包括:
- 梳理新的行政架构;
- 跟踪规划更新;以及
- 安排投资节奏并预留缓冲空间。
将行政过渡风险纳入投资决策
对于新项目,尤其是土地密集型项目,投资者应:
将过渡风险纳入可行性研究,相应调整时间表与合同条款,并就合并后的规划衔接寻求明确说明。
加强政府关系与信息流通
与新组建的省级主管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将至关重要。企业应:
- 重建政府关系(GR)渠道;
- 以信息交流优先于诉求游说;以及
- 使项目与新兴的区域优先事项保持一致。
在交易和合同中嵌入保障条款
在并购、合资企业和大规模投资中,合同应明确规定行政变更、潜在的审批延迟以及风险分担机制。
对于在过渡期内交割的交易,这一点尤为重要。
对发展伙伴和研究机构的建议
支持能力建设与监测体系
国际伙伴与研究机构可通过支持以下方面创造价值:
- 省级行政部门的能力建设计划;
- 指标看板的开发;以及
- 对改革成效的独立监测。
研究应聚焦执行而非意图
未来研究应优先关注:
- 服务交付结果的实证评估;
- 合并后各省之间的比较分析;以及
- 对区域不平等和治理质量的长期影响。
此类研究可为中期纠偏提供依据,并促进政策学习。
越南的省市合并是一项高风险改革。它将权力、责任和机会集中于更少的行政单位,既提升了潜在收益,也放大了失败风险。
如果过渡管理严谨有序、能力建设投入持续、利益相关方信任得到主动维护,这项改革就能强化区域治理、提升规划协调性、改善投资环境,并支撑越南的长期发展目标。
若上述条件无法满足,短期扰动可能固化为结构性低效,并侵蚀各方信心。
归根结底,越南行政区划改革的成败,不取决于其设计是否精巧,而取决于它能否在实践中带来更好的治理、更公平的服务获取和更可持续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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