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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合规

越南两级地方政府体制(省—社)过渡管理框架:法律工具箱、运行模式与实施手册(2025—2030)

越南自2025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的两级地方政府体…

David Lang 撰稿人 Founder & CEO, Viettonkin; FDI and Fortune 500 Consul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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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自2025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的两级地方政府体系(省-乡),以及同步推进的省级单位合并精简至34个,构成了一场规模空前的结构性改革。对2025-2030年而言,决定性问题不在于组织架构是否更简化,而在于新模式能否在保持服务连续性的同时,实现可预期、合法且一致的运转。尽管正式制度框架相对清晰,但短期内实际执行很可能参差不齐。大规模行政改革的早期阶段,通常伴随着一定程度的试验、调整以及地方层面的非正式问题解决。

本文提供一个与越南现行法律和政策方向相一致的过渡管理框架,尤其是政府针对两级模式的实施与运营指导。具体而言,第268/NQ-CP号决议(2025年)在多份法律政策更新中被概述,并以政府正式文件形式发布,其将过渡界定为需要:(i) 全面修订法规;(ii) 削减程序性延误;(iii) 加强各部委与地方之间的协调,以确保服务交付更加顺畅。

下文框架被设计为一份实施手册,供省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乡/坊行政主管在过渡期用于稳定运营。

大规模行政过渡往往因可预见的原因而失败:权限不清、工作流程断裂、能力缺口以及数据不一致。越南的中央指导强调防止服务中断、确保治理连续。一项达到政策水准的过渡应围绕五项运营原则展开:

  1. 公共服务连续(基本行政办理不中断)
  2. 权限清晰(明确省与乡之间“谁决定什么”)
  3. 程序标准化(统一工作流程、时限与透明度)
  4. 数字与数据就绪(编码、可互操作的系统、电子程序)
  5. 问责与赋能型治理并举(监督而不致因规避风险而瘫痪)

这些原则与国家层面关于改革目的的表述相一致:精简官僚体系、减少职责重叠、提供更具回应性的服务,同时承认过渡会暴露出必须加以弥补的缺口。 

过渡期法律工具包:“最小可行治理”组合

实施手册

务实的过渡框架,始于对规范新模式下各项运作的法律文件的清晰理解。以下“组合”对日常运转最为重要。

第268/NQ-CP号决议明确针对两级模式的实施与运作,指示各部委和地方更新法规、加强协调,使体系顺畅运行。 

过渡期含义:各省应将第268号决议视为授权以下事项的“项目章程”:

  • 快速清理法规(删除涉及县级机构的表述)
  • 行政程序目录与授权决定
  • 跨部门协调规程与服务连续性措施。

越南2025年实施工作的一个显著特征,是颁布各行业法令,界定两级模式下的权限,例如建筑与城乡规划领域:

  • 第140/2025/NĐ-CP号法令:界定两级地方政府在建设部管辖领域内的权限。
  • 第145/2025/NĐ-CP号法令:两级模式下城乡规划的权限划分与分权。

过渡期含义:各省必须将这些法令转化为:

  • 覆盖全省的 RACI 矩阵(负责-批准-咨询-知会)
  • 省级各部门更新后的内部标准作业程序(SOP)
  • 以及面向乡级的“权限手册”(一份简明实用的指南,说明乡级可自行决定什么、必须上报什么)。

越南的“单一窗口/互联单一窗口”机制,仍是确保行政程序办理透明、及时与协调的关键工具:

  • 第61/2018/NĐ-CP号法令(以及第107/2021号法令等修订)继续被视为标准化一站式办理与跨部门协调的基石。

过渡期含义:一站式机制应成为过渡期默认的“稳定器”:

  • 统一材料接收与跟踪
  • 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时限
  • 减少随意上报
  • 并在内部结构变动时,提供一致的面向市民的界面。

越南的电子行政程序框架,为大规模运行两级模式提供支撑:

  • 第45/2020/NĐ-CP号法令规范在电子环境中办理的行政程序。
  • 关于行政程序数字化与电子档案的指导文件(如第01/2023/TT-VPCP号通知),在一站式与电子程序背景下落实数字化要求。

过渡期含义:各省应优先推进:

  • 办理结果数字化、标准化电子表单
  • 电子工作流跟踪
  • 以及遵守电子程序框架中嵌入的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义务。

政府总理颁布全国自2025年7月1日起使用的行政单位名录与编码的决定(34个省/市;3321个乡级单位),是数据整合与连续性的基础。 

过渡期含义:所有系统(民事登记、土地记录、税务接口、许可、统计)都必须映射到标准化编码,以避免重复记录、历史缺失以及跨系统不一致。

两级治理的运营模式:务实的 RACI 蓝图

高效的两级模式依赖于有纪律的运营模式。过渡应明确界定四类事项的决策归属:

A 类:乡级主导、受规则约束的服务

示例:民事登记管理、标准许可与认证(在授权范围内)、常规检查、一线市民服务。

设计逻辑:乡级在标准化程序和已公布时限内作出决定(一站式纪律)。

B 类:省级主导、跨乡协调

示例:综合规划、战略性土地配置、大型基础设施协调、全省服务标准。

设计逻辑:省作为区域治理枢纽;乡提供数据并负责执行。

C 类:共同决策并设有上报规则

示例:复杂的规划调整、建设与城市管理事项、敏感的合规决定。

设计逻辑:明确的上报触发条件(阈值、风险标记),以防止随意向上推诿,同时维护法律完整性。权限划分法令(如建筑与规划领域)为这些边界提供了依据。

D 类:中央指导与监督

示例:国家标准、审计、重大检查、宏观规划衔接。

设计逻辑:中央制定规则并实施监督;省负责执行;乡负责落实。

过渡项目管理架构:设立省级改革运营“PMO”

鉴于改革规模,各省应将过渡作为结构化项目来运行,设立向省人民委员会领导层汇报的过渡 PMO(项目管理办公室)。一个可信的 PMO 通常包括:

  • 法律 & 权限条线:将法令转化为 RACI 与 SOP 更新
  • 流程条线:一站式工作流重新设计;时限公布
  • 数字与数据条线:编码迁移;数据库互操作;电子程序推广
  • 人力资源与能力条线:人员补充、再培训、角色映射
  • 服务连续性条线:面向市民的稳定措施、热线上报
  • 监测条线:仪表盘与每周问题解决例会节奏

这一运营思路与总理关于更新法律框架、加强两级模式整合期间人员安排的指示相一致。 

在实践中,并非所有省份都会建立结构完整的 PMO。不过,即便只是简化的协调小组或专项工作组,只要有明确的领导支持和定期报告,也能发挥类似功能。

过渡风险登记册与缓解手册

本节提供一套可嵌入 PMO 的实用风险控制结构。

风险 1:权限模糊与“该找哪个部门”

症状:指导意见相互矛盾;材料层层上报;执法不一致;延误。

缓解措施:

  • 公布与权限划分法令相衔接的全省权限目录
  • 执行一站式受理与互联工作流
  • 落实带有公开标准(阈值/风险标记)的上报规则。

风险 2:省级超负荷与瓶颈转移

症状:省级部门积压;办理周期延长;乡级运转停滞。

缓解措施:

  •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大力下放权限,并与 SOP 挂钩
  • 工作流数字化与跟踪,以规模化开展监督
  • 通过一站式时限与监测实现“排队纪律”。

风险 3:乡级能力缺口与服务质量不均衡

症状:办理时间差异大;市民不满;程序性错误。

缓解措施:

  • 针对下放的程序清单开展定向再培训
  • 由省级部门安排轮岗与带教
  • 建立乡级服务关键绩效指标(时间、差错率、满意度)的绩效仪表盘。
    实施情况报告表明,初期运行正暴露出需要系统性纠正的“缺口”。

风险 4:数据断档与记录完整性失效

症状:记录不匹配;无法追溯历史档案;标识重复。

缓解措施:

  • 所有系统强制采用行政单位编码
  • 分阶段迁移,并进行核对测试与审计轨迹
  • 办理结果数字化与标准化电子档案规程。

风险 5:管控过度导致规避风险(“怕担责”)

症状:官员拖延决定;过度上报;“不签字”行为。

缓解措施:

  • 在 SOP 下明确问责与“安全港”决策机制
  • 采用基于风险的检查,而非重复检查
  • 通过有记录的流程合规,保护合法的善意决定。
    这与改革强调现代服务型行政、减少程序性延误相一致。

服务连续性计划:面向市民和组织的稳定措施

为防止出现“信心冲击”,各省应在过渡期落实明确的服务连续性措施:

  1. 对外公开的程序地图:到哪里提交、时限、上报路径
  2. 统一热线与案件跟踪:一站式上报编号系统
  3. “无错门”原则:一站式受理在内部转办材料
  4. 紧急快速通道:用于时效性强的服务(民事登记、紧急许可)
  5. 每周积压报告:省级领导实时掌握瓶颈

一站式机制与数字程序框架,为这些稳定措施提供了法律与运营基础。 

从用户角度看,过渡是否成功,评判依据更多在于重组期间行政服务是否仍然可及、可预期和及时,而非制度设计本身。

能力建设与人员配置调整:让乡级真正运转起来

越南的实施部署日益强调乡级的人员与能力需求,包括人员补充和更新的人员配置框架。 

符合政策方向的能力计划应包括:

  • 角色映射:将原有县级职能转化为乡级与省级角色
  • 能力框架:程序办理、数字素养、合规判断
  • 培训架构:与程序集群挂钩的短期模块化课程
  • 导师制 & 轮岗:将省级专家派驻负荷较高的乡
  • 与绩效挂钩的支持:将资源集中于出现超负荷的乡

数字与数据路线图:从编码到互操作

如果监督依赖人工报告,两级模式就无法规模化。务实的数字路线图应分四个阶段推进:

阶段 1:编码对齐(即刻)

在所有系统中采用标准化行政单位编码。 

阶段 2:工作流数字化(近期)

依据第45/2020号法令和数字化指导文件扩大电子程序办理;确保日志带时间戳并具备审计轨迹。 

阶段 3:数据整合(中期)

跨行业可互操作的数据库(民事登记、土地相关记录、面向企业的程序数据),实现省级监测。

阶段 4:绩效分析(较长时期)

通过仪表盘标记各乡的异常延误、高返工率或结果不一致。

监测与评估:2025-2030年“过渡记分卡”

过渡记分卡应跟踪五个可衡量维度:

  1. 速度:按程序集群划分的办理时间中位数(乡级与省级对比)
  2. 一致性:各乡在结果与时间上的差异
  3. 诚信度:投诉率、审计与检查发现、返工率
  4. 能力:人均案件量、培训完成率、差错率
  5. 市民信任:满意度评分、投诉解决时间

政府强调削减程序性延误、提升服务效率,因此上述监测与现行政策目标完全一致。 

结语

越南的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在结构上简单,在运营上却要求很高。只有当省与乡将新结构转化为以下内容,过渡才算成功:

  • 清晰的权限边界(以权限划分法令界定“谁做什么”)
  • 标准化、透明的服务流程(一站式纪律)
  • 可规模化的数字程序与可靠的记录(第45/2020号法令;数字化指导文件;行政编码)
  • 有协调、按项目管理的实施(以第268/NQ-CP号决议作为运营章程)
  • 以及在模式最薄弱环节即乡级加强能力建设。

在实践中,“过渡管理”成为决定改革能否兑现承诺的治理能力:实现更快、更清晰、更以市民为中心的治理,同时不在省级部门重新制造瓶颈,也不造成各乡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实践中最重要的,是模式在基层如何落地。具体而言:

各省是否主动下放权限,而非将决策权留在本级

各乡是否能够在不出现显著延误的情况下承接增加的工作量

数字系统是否真正用于日常运作,而非仅停留在政策层面

从务实角度看,两级体系有望提升行政回应性并缩短办理时间,尤其是常规程序。与此同时,投资者和企业应预期存在一段调整期,在此期间各省能力与实施方式的差异仍可能影响可预期性。

中期来看,随着授权框架趋于稳定、数字系统逐步成熟,该模式有望在各地区带来更为一致、透明的治理成果。

延伸阅读:两级省-乡治理模式中的权限、职能与问责重新配置

David Lang
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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